法制周刊
海华律师代理涉1.79亿元特大非法经营罪案件,有效辩护获“罪名不构成”判决
2024-03-28 12:05  点击:15196

近日,由海华永泰高级合伙人封晓骏律师团队作为辩护人办理的一起涉1.79亿元的特大非法经营案,经团队的专业辩护与不懈努力,促使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林某为主犯的非法经营罪不成立,仅对林某的走私罪定罪量刑。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15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林某等犯非法经营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涉非法经营罪数额达人民币1.79亿余元,涉普通货物、物品罪价值达人民币1.7亿余元、偷逃税款人民币4840余万元,对林某建议量刑18到20年。因本案是温州史上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重案,温州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案刑事卷宗厚达5000多页。

【办案过程】

海华永泰高级合伙人封晓骏律师接受该案主犯林某的家属委托后,带领团队郭懿律师、蔡金辉律师研究分析案件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林某,深入调查取证,制定最优辩护方案,拟定发问提纲,提交证据材料,申请证人出庭。

在温州中级法院两次四天的公开庭审中,封晓骏律师团队深入分析了罪与非罪的界限与区别,层层递进一一展开,围绕指控的非法经营罪、走私普通货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结合本案的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剖析指控证据与出庭证人证言,明确提出本案被告人林某为公司跨境电商业务经营而进行换汇的行为违法,但不构成非法买卖外汇从中抽取手续费、汇率差价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的非法经营犯罪。

从事实与证据角度,提出本案林某与公司另外一位老板谢某有明确分工,林某不分管财务,无权指挥公司员工进行外币兑换,指控林某为非法经营罪的组织者与行为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的刑法原则,应认定林某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从社会效果角度,提出本案的处理是温州市法治环境的外在体现,对温州市营商环境建设与温州形象具有较大影响,提请合议庭依法查明事实,不受外部影响,对林某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客观认定公正判处,以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效统一。

【案件结果】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判决认定林某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以林某作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2年,林某未提出上诉。

承办团队简介

封晓骏

海华永泰高级合伙人

封晓骏高级律师,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协常委,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中国(上海)自贸区管委会法律顾问,上海市人大立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仲裁员,九三学社浦东区委副主委,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政府、泰州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华东政法大学特聘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市工商联执委,上海市江苏商会执行会长兼法律委员会主任,曾挂职上海市奉贤区经委、商务委副主任,上海市为数不多的高级律师之一,专职律师执业24年,擅长疑难复杂重大的商事金融诉讼与仲裁、经济犯罪辩护、投融资、并购重组等法律实务。曾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个人三等功”、“中国当代优秀律师”、“上海市十佳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上海优秀诉讼律师”、“上海市长宁区十佳优秀律师”、“浦东新区优秀政协委员”等荣誉。

郭懿

海华永泰律师

郭懿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法学“五院四系”之一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拥有中国顶尖律师事务所工作经验及台湾台北大学交流经验,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学功底,熟悉中国及美国司法体系。从业以来,参与过很多起疑难复杂的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债权债务处置案件、公司治理、尽职调查等非诉案件,法律实务经验较为丰富。

蔡金辉

海华永泰律师

蔡金辉律师,长期担任政府机关与开发区、国有企业、银行、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擅长企业合规、商事争议、不良资产、银行金融、公司治理、股权债权纠纷等法律事务。在公司法方面,具有丰富的法律与运营实务经验和操作技能。执业多年以来参与了多起公司并购项目,成功办理了众多代持股权、股份债权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知情权纠纷等各种类型的公司争议案件,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近数亿元。(海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