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践
沈阳工程学院专家一行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调研取经
2024-04-02 18:13  点击:15814

东北地方高校设立社会治理法学本科生课程

——全国已有27所部(省)高校设立社会治理法学专业

近日,沈阳工程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官宣,该院已将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专业方向作为建设重点,并由副院长刘岩副教授率员到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就该学科专业建设方向走访、与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徐汉明教授领衔的专家团队取经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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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央两办2023年5号文将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纳入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战略布局之中,湖北在总结推广部省共建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1+6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三峡大学、长江大学、江汉大学、黄冈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等后来居上;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华北理工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南京审计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海南师范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农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等26所高校在法学院系开设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研究生专业方向、本科生专业课程。沈阳工程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官宣消息意味着东北地区填补了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的空白。目前,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已在全国27所部(省)院校蓬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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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系列重要论述为引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学教育领域如何关注中国实际、研究中国问题,构建包括社会治理法学在内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按照“结构合理、内容新颖、知识融通、体系完备”的思路,在全国高校首创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历经了由开设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向开设本科生专业课程的渐进过程;服从于服务于湖北由教育大省教育强省跨越战略,探索构建部省共建社会治理法学(1+6)模式,推动这一新兴学科由“中南盆景”向“湖北园景”进而向“全国远景”辐射,取得突破性进展。刘岩副院长一行听取了学科建设小组有关破解统一思想难题、开展可行性论证研究、推动“经、法、管”优势学科深度融合、建立“双导师”制,打造学分+论文+能力”的综合型、创新型、能力型、涉外型“四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做法;与导师组周凌教授、董少平教授、孙逸啸讲师、皮靖婧讲师就新兴学科建设重点、难点、薄弱点和前沿问题作了探讨。他们一致表示,社会治理法学“中南模式”看得见、摸得着,学的起、用得上;对他们在东北地区填补该新兴学科建设空白感到由衷自豪,表示一定要聚焦社会治理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推动这一学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加强相互交流与合作,共同奋力为国家和东北地区提供“四型”卓越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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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交流后,徐汉明教授向刘岩副院长赠送了社会治理法学专业教材——《社会治理法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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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小组核心成员杨继慧教授、赵勤教授、王艳峰副教授、姚秀盈副教授参加了座谈与交流;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综合管理部部长谢陈作了专题汇报;相关科研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交流座谈。(中实智库)

编辑:秦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