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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申祖武致辞实录
2024-07-05 17:36  点击:10485

作者:申祖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长江万里景,武汉一城秀”。由我校与中国行为法学会共同举办,法学院、国家治理学院、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内蒙古财经大学承办的第十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研究——以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为视角”在我校隆重举行。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党委书记侯振发、校长杨灿明,代表学校全体师生对本届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大力支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各位领导、各兄弟单位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感谢!向莅临参与论坛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和国际友人致以热烈的欢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一所有着红色血脉的学校。作为中国共产党最早创办的高校之一,76年来中南大始终与党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由党创办、建校为党、成长为国、发展为人民”已经成为流淌在办学历程中的精神血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给我们加快建设一流大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踏上新征程,我校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全力服务“国之大者”重大战略需求,努力助力教育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把学科创新、学科交叉与融合作为学科建设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坚定不移走财经政法深度融通特色发展之路,实施学科建设高峰行动,不断优化学科布局,大力发展新文科,促进“双一流”建设提质增效,“财经政法深度融通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全面提速。就法学学科来看,自入选“双一流”学科建设以来,我校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面向国家治理、法治建设及国际交往重大需求,多措并举、综合施治,全力推进“国内领先、世界一流”法学学科建设。通过持续建设,法学学科高质量实现各项建设目标,学科实力显著提升,强化了在国内法学界的领先地位,“中南特色”日益彰显,“中南模式”持续优化,“中南气派”初具气象。

近年来,我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阵地,教育引导师生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第一,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贡献,不断增强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自觉性。发挥各研究机构作用,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建构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立足中国国情,关注中国问题,助力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为完善法学教育体系、学科体系、教材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教育强国“九个必须”的重要论述领航财经政法深度融合,释放“经法管”一流优势学科融通活力取得明显成效。

第二,大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成果向教材体系、课程体系、教学体系转化。我校集中“优势兵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必修课以及相关教材建设;与法治工作部门开展课程协同建设,联合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实践相关课程;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课程师资的培训力度,建设思想政治过硬、业务能力精湛的教师队伍。

第三,强化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着力在本科课程设置、课堂教学、教材建设等环节突出课程思政内容;在研究生各学科方向的基础课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课程模块等途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各门法学课程有机结合,全面融入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

同时,我校持续优化学科体系,推进传统基础学科内涵更新;加快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发展,重视涉外法治学科发展,形成高质量发展格局。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长期以来重点关注的领域,是我校社会治理法学学科持续耕耘的方向,对十年来社会治理法学、法与经济学、知识产权法学等学科建设成果创新性总结、体制化构建,在全国率先设立国家治理学院、法与经济学院,着力打造以社会治理法学、党内法规学、纪检监察学、国家安全学、数字法学、法与经济学为依托的新兴交叉学科“三大体系”;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精准对接国家治理现代化需求,加强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致力于创建学科交叉融通示范学院,致力于打造成为治理复合人才的培养摇篮、科学研究的创新高地、政策咨询的高端智库。其中,社会治理法学是我校于2012年在全国高校中率先创立的新兴学科。在校党委坚强领导与校领导大力支持,各方关心培育呵护,历经十余年的创新发展,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牢牢把握法治社会建设的脉动,在科研学术、学科建设、咨询服务和交流合作等方面广泛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标识性、原创性成果。突出表现在“六个率先”探索:率先在全国高校创设“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经历了由设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开设本科生专业的渐进发展;率先将“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建设纳入校“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发展规划,统筹布局与协调推进,适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从体制机制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率先建立依托“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的高端研究平台,打破学科、院系、校校、校地优质资源壁垒,构建破垒融合的协同创新体,释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资政建言、社会服务、“中国之治”国际传播的体制机制之优势,经历了由获批“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暨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基地”“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与刑事司法学院协同获批“教育部国家外专局司法鉴定技术应用与社会治理法学创新基地”,先后获得“中国法学会优秀研究基地”“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优秀研究基地(第二名)”、湖北省委宣传部两次向中宣部推荐作为国家百强智库(培育单位);率先提出讲好包括“社会治理法学”在内新兴学科、“经法管”优势学科融通的“中南故事”,助推“双一流”建设;率先与湖北省所属高校搭建部省共建“社会治理法学”本科专业“1+6”协同创新体;率先选择与东南西北中部地区的南京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新疆政法学院、内蒙古财经大学合作,积极开展“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由“中南盆景”向“湖北园景”再向“高校全景”覆盖探索,中央两办将加快社会治理法学置于新兴学科建设之首一年来,已有中央与省属34所高校开设该学科专业课程;率先构建起了社会治理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以徐汉明教授领衔,齐文远教授、方世荣教授、姚莉教授、陈柏峰教授、武乾教授、杨剑波博士、董少平教授及魏怡然、叶强等青年专家组成的研究团队主编的《社会治理法学概论》,完成了该学科首部教材,为构建该学科自主知识体系打下了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指出:“我们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正确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提炼标识性学术概念,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学术话语体系,尽快把我国法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建立起来。”在新征程上、在新发展阶段,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不仅是“实践”的现代化,更是“理论”的现代化。此次论坛以“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研究”为主题,顺应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我相信,通过本届论坛的共同交流与探讨,有助于凝聚共识,为进一步建构社会治理法学、党内法规学、纪检监察学、国家安全学、数字法学,法与经济学、知识产权法学等新兴学科“三大体系”贡献智慧和力量;有利于彰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真理性、新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科学理论体系的真理性,进而为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社会治理法治保障。

专题统筹:秦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