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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致辞实录
2024-07-08 15:26  点击: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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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早上好。很高兴有机会参加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首先我代表省法院对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感谢各位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湖北法院各方面的工作关心、支持、帮助和监督。特别感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长期以来培养了大批的优秀人才,在湖北三级法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谢谢各位老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一个现代化的国家一定是一个有好的社会治理的国家,一个好的社会治理根本上讲就是良法和善治。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在我们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这样一个大环境、大条件下来讨论社会治理法治化,我觉得是特别有意义的,很有必要,也很及时。说到社会治理的时候,我们更多的可能更经常的更习惯的从行政管理这个角度去思考问题。其实,政法工作、司法工作、审判工作也是实现社会治理,特别是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很重要的途径。这些年来,湖北各级法院在省委领导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运用司法审判职能,通过司法办案活动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做了一系列的努力,做了很多的探索,也有一些收获。比如说我们通过行政审判,推动政府守约践诺,改善湖北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比如说我们通过实质性的化解行政争议来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比如说我们通过规范政府行为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比如说我们跟检察机关合作,通过包括公益诉讼在内的各种诉讼活动来推动长江大保护,促进长江经济带建设。

实践反复证明审判工作是社会治理,特别是依法进行社会治理的非常重要的途径和方法。随着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对法治的要求会更高更迫切,人民法院任重道远,应该更好地运用审判职能,通过办案自觉地参与社会治理。这里有许多理论和实际问题值得我们进行探索,也值得学界关注,希望学界特别是广大专家学者跟我们有更多的合作。目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有了一些积极的探索,比如我们跟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共建司法大数据中心,对于法治建设中的很多问题进行科学和法学相结合的研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希望更多的法学院,更多的专家学者,更多的老师和同学们一起关心运用审判职能,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和现代化这个问题。

再次感谢各位专家学者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监督。最后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取得丰硕成果。谢谢各位,谢谢。



专题统筹:秦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