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网法治讯(记者 杭涛 山西报道)近日,消费者李先生(化名)向记者反映:在山西太原及周边县市购买的礼品盒月饼,礼品盒内月饼塑料包装袋上均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标签信息,有些礼品盒的包装未封口,可直接打开取出盒内无“生产日期”的月饼;另有些礼品盒用非一次性的封口贴粘合(该封口贴可重复粘合,方便消费者打开查看盒内月饼)。
李先生购买的礼盒月饼外包装
李先生购买的礼盒月饼内包装
在李先生所指的太原某超市记者看到,该超市月饼的销售区域有多种品牌各种款式的礼品盒月饼。记者在一家品牌为“瑞司特”展柜前看到,其礼品盒外包装上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其中一款320克的礼品盒为金属盒,没有任何封口贴,盒盖与盒身可以直接打开,盒内三种口味的四块月饼与一袋无任何标识的塑料“精品刀叉”整齐摆放,三种口味的四块月饼上无一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
超市销售的月饼
李先生向记者阐述,根据GB7718中预包装食品一类为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另一类为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他所购买的礼品盒为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礼品盒内预包装月饼为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
太原市晋源区食药监局检查中
9月9日,记者陪同消费者李先生向太原市晋源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该局得到李先生的举报信息后,即对该辖区的西峪东街一连锁超市进行检查,着重检查该超市所销售“瑞司特”牌礼品盒装月饼。检查中发现该超市销售“瑞司特”牌礼品盒月饼28款,除2款苏式月饼外,其余均存在礼品盒内预包装食品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现象。
9日20时40分,在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记者同该局的稽查队侯燕民、程晓见到“瑞司特”公司人员卫生贵与高应国2人。侯燕民请卫生贵出示其公司所销售的礼品盒装月饼内预包装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依据,卫生贵出示了GB7718中2.4条款: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李先生表示卫生贵出示的为GB7718对食品生产日期的定义,而非GB7718中对食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标示要求。
稽查队候燕民对“瑞司特”公司人员卫生贵进行询问:
侯燕民:“你这一个礼盒中有2—3种月饼,月饼盒子外边写着保质期,这保质期是怎么定的?”
卫生贵:“保质期就依那个批次,基本上是2个口味、3个口味,里面的都是一样的,产的是当天就装了盒了,都是90天。”
侯燕民:“现在主要说你里面包装上什么也没有,光是外面标着。”
卫生贵:“啊,对、对、对他就依那个日期,那个日期他就相差~我刚才给你提到那个批次了,它就相差一天或者两天”。
侯燕民:“你那个月饼包装袋上没有生产批次啊。”
卫生贵:“批次我们在里面有那个笔录呢,我们做着档案呢,现在就是药监不管~不要求我现在提供那个批次。比如说,我月饼上打八月十五号吧,可能就是~月饼就是8月14号生产的,8月14号和15号这两个批次,他不会出现8月10号或8月1号这个批次。”
侯燕民:“你意思是,好比是8月15号,里面的东西不是14号就是15号生产的,这两天生产下的,统一标示15号?”
卫生贵:“咱保质期90天,就是这个。”
记者根据李先生的阐述查阅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部分内容如下:
4.1.7日期标示
4.1.7.1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如日期标示采用“ 见包装物某部位” 的形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标示形式参见附录C)。
4.1.7.2当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应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计算。外包装上标示的生产日期应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也可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1.7.3应按年、月、日的顺序标示日期,如果不按此顺序标示,应注明日期标示顺序(标示形式参见附录C)。
4.2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
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按照4.1项下的相应要求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
消费者李先生已向太原市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该企业的以上相关问题。
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办理中,记者将持续关注此案办理实时情况。
责任编辑: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