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融媒湖北讯 近日,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采矿案件提起公诉。该案涉及被告单位有五家,分别为随州市力某石业发展有限公司、随州市金某石材有限公司、湖北万某石业有限公司、随州市宝某石业有限公司、湖北康某石业有限公司。上述五家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黄某甲、郑某某、黄某乙、陈某某、余某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未办理扩界开采许可证的情况下,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大面积开采矿产资源。在被随州市随县国土资源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没收非法越界开采所得人民币1160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90万元后,该五家被告单位及五名被告人仍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继续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开采矿产资源。
经湖北非金属地质公司勘测:被告单位共越界开采饰面用花岗岩矿荒料总量为92023立方米;经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饰面用花岗岩荒料平均价格为410元/m3;经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被告单位越界开采饰面用花岗岩,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数额共计为3772.9430万元。
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开采矿产资源,情节特别严重,破坏了环境资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法律责任。该案现已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近期将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检察官有话说
近几年来,非法采矿案件发生多起,不仅造成矿产资源的严重损失,同时对生态环境资源也造成极大的破坏。为挽回矿产资源及生态环境资源的损失,我院聚焦非法采矿,严厉打击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起诉了一批进行非法采矿的单位和个人,肃清了非法采矿的不良风气,为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借此机会,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再次呼吁广大市民群众,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毁了我们的绿水青山,保护生态环境不只是造福我们自己同时也是造福我们的子孙后代,请大家共同努力维护我们的碧水蓝天。
责任编辑:赵欣,编审:秦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