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6日下午经表决,决定任命李纪恒为民政部部长。
早前报道:
2019年10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兼干部二局局长邹铭宣布中央决定:石泰峰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李纪恒同志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李纪恒(左)与石泰峰握手
李纪恒在讲话中说,这次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内蒙古的亲切关怀、对内蒙古工作的充分肯定、对内蒙古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我完全拥护、坚决服从中央的决定。石泰峰同志政治上坚定,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强,政策理论水平高,领导经验丰富、视野开阔,敢于负责,作风民主,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强,一定能够做好自治区党委书记的工作,不辜负中央的期望和重托。希望同志们全力支持石泰峰同志的工作,勠力同心把内蒙古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李纪恒说,内蒙古是个好地方,辽阔壮美、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深情牵挂内蒙古,亲自为内蒙古量身定制行动纲领、精心擘画美好蓝图,寄予我们“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殷殷嘱托。能够在这片热土上为党尽忠、为国尽责、为民服务,是中央对我的信任,更是我的幸运和福分。三年多来,我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同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省级领导班子成员一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历届领导班子接续打下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巩固了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的大好局面。面对各种长期累积的矛盾风险和现实遇到的困难问题,我们知重负重、砥砺奋进,保持定力不动摇顶住压力不弯腰,精准拆弹、持续攻坚,有效清除了一些积弊顽障,解决了一些矛盾问题,化解了一些风险隐患,为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创造了良好环境。我们组织动员全区上下全力以赴打好三大攻坚战,综合施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用情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实做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持续发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个别具魅力、彰显特色、充满生机、富有活力的内蒙古正在祖国北疆崛起。
李纪恒说,回首过往,从中央派我到内蒙古工作的那一刻起,我就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内蒙古人,始终怀着创业者、奋斗者、建设者的炽热之心,尽忠职守、勤勉履职,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工作,为内蒙古发展倾注了全部感情和心血,融入了所有甘苦和忧乐。三年多来,我跑遍了内蒙古的山山水水,和广大干部群众结下了深厚情谊。我从同志们身上学到了许多好品质、好作风、好经验、好方法,让我铭记在心、受益良多。此时此刻就要离开内蒙古的工作岗位,我的心情恋恋不舍,我的心中充满感恩。北疆三载余,一生草原情。我永远是一个内蒙古人,今后无论走到哪里,我都会热爱内蒙古、想念内蒙古、关注内蒙古、支持内蒙古、祝福内蒙古。我深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以石泰峰同志为班长的自治区党委带领下,内蒙古这道祖国北疆风景线一定会变得更加亮丽。
石泰峰在讲话中说,李纪恒同志到内蒙古自治区工作以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区各项工作的主旋律,创造性地破解改革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难题,为内蒙古改革发展稳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内蒙古发展形成新的良好势头,为自治区在新时代向更高目标迈进打下了坚实基础。真诚祝愿李纪恒同志在新的岗位上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真诚希望李纪恒同志继续关心支持内蒙古的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布小林说,李纪恒同志到内蒙古工作以来,团结带领自治区党委一班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新成绩,全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
李纪恒简历
李纪恒,男,汉族,1957年1月生,广西贵港人,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76年10月入党,1979年8月参加工作。
1976.11――1979.08 广西大学中文系文学创作专业学习
1979.08――1980.09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县文工团、文化局干部
1980.09――1983.1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县县委宣传部新闻干事,贵县报社筹备组负责人
1983.11――1985.05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县瓦塘公社(乡)党委书记
1985.05――1987.09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县县委副书记(其间:1987.03—1987.08挂职任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委书记助理)
1987.09――1988.06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委第一副书记
1988.06――1990.02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委书记
1990.02――1991.08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县委书记
1991.08――1992.08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
1992.08――1995.02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95.02――1996.04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委书记、行署专员
1996.04――1996.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委书记
(1995.09――1996.07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1996.07――1997.12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地(市)委书记
1997.12――2001.06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玉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5.09――1998.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1.06――2001.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
2001.08――2003.04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04――2005.0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南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9.09――2003.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农村工业化、城市化方向攻读博士研究生,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5.03――2006.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2006.07――2006.11 云南省委副书记
2006.11――2011.08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校(院)长
2011.08――2011.11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省长、党组书记,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校(院)长
2011.11――2012.02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省长、党组书记
2012.02――2014.10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4.10――2015.01 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5.01――2016.08 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6.08――2016.09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
2016.09――2017.0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7.01――2019.10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9.10— 民政部部长
第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第八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编辑: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