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办11月3日举行挂牌督办案件第6次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陈国庆在发布会上表示,检察机关要依法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把依法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作为确保办案质量、防止冤错案件的有效方法,提升办案质量。
就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收官阶段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办案质量,陈国庆介绍说,一是切实履行好审查把关职责。严格依法审查黑恶犯罪案件,准确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四个特征之间的内在联系,强调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四个特征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其中危害性特征是本质特征。一定要把危害性特征作为区分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的重要标准。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审查起诉阶段确需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持续加强引导把关,同步审查补查的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再次移送后能依法起诉。
二是把实质性指导把关责任落实落细。各级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要求,不折不扣深化落实省级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市级院对所有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明确把关重点、落实把关责任,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求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指派员额检察官同步指导,市级院对县区院承办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指派专人阅卷指导,确保办案质效。
三是切实履行好出庭公诉职责。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出庭指控涉黑恶犯罪,高质量地做好涉黑恶犯罪案件的庭前准备和出庭公诉工作,充分发挥庭前会议作用,精心做好庭审准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工作,有效解决庭审中遇到的突发情况和问题。依法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把依法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作为确保办案质量、防止冤错案件的有效方法,提升办案质量。
四是着力强化案件督导督办。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督促督导,明确督办节点和责任人,对全国扫黑办和高检院挂牌督办案件件件落实领导包案,建立动态推进台账。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认识分歧等及时组织指导把关,确保督办案件高质高效办结。
编辑:赵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