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反对行业垄断。”“处罚不是目的,警醒企业整改才是。”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阿里、阅文、丰巢三起未依法申报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这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11日召开会议,明确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后,对互联网企业开出的首张反垄断“罚单”。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所有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互联网企业首领反垄断罚单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披露,此次处罚的三家企业包括阿里巴巴投资、阅文和丰巢网络,其中阿里巴巴投资是阿里巴巴集团开展投资并购的主要实体,阅文是腾讯的控股子公司,丰巢网络是顺丰的关联公司。三家企业都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交易涉及百货零售、影视制作发行、快递末端投递服务等不同行业。
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阿里巴巴投资先后三次合计收购银泰商业73.79%股权,成为银泰商业控股股东。2018年2月,阿里巴巴投资持股比例进一步提高。2018年8月,腾讯控股子公司阅文与新丽传媒等签署协议,收购新丽传媒100%股权,并于当年10月完成交割。2020年5月,丰巢网络以换股方式取得中邮智递100%股权,并于当月完成交割。
根据《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应当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所谓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合并,通过投资或合同取得其他经营者控制权。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要求,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是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指出,三起案件的违法事实都较为清楚。三项交易都是股权收购,收购完成后阿里投资、阅文集团和丰巢网络分别取得了控制权,属于经营者集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营业额明显达到了申报标准。
该负责人称,调查显示三起案件都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阿里投资等三家公司有申报义务但没有依法申报,因此决定对其分别罚款50万元。
明晰反垄断认识模糊地带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先林认为,这些案件的情况并不算复杂,都属于达到了我国经营者集中需要申报反垄断审查的门槛而没有申报。“本案有三个关键点需要明确:一是这三起案件都属于相关经营者违反法定申报程序受到行政处罚,而不涉及实体上的违法;二是此次处罚进一步明确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范围;三是案件的罚款额和罚款幅度合法合理。”王先林说。
自2014年商务部公布第一起未依法申报处罚案例起,我国对未依法申报作出处罚的案例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对18起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记者观察到,三起案件被处罚企业均采用协议控制(VIE)结构。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蕙匡解释说,VIE结构指境外上市实体与境内运营实体相分离,境外上市实体在境内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并不实际开展主营业务,而是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境内运营实体的业务和财务,使该运营实体成为上市实体的可变利益实体,互联网企业采用较为普遍。
“比较重大的企业合并交易需经过事先申报、审查,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之后才能实施合并,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斐石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周照峰告诉记者,“但之前我在给一个交易做反垄断评估的时候,就被客户告知该交易因为涉及交易的一方是VIE架构,所以不用考虑中国申报。这本身是明显不合法的解释。”
在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并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明确,涉及协议控制结构(VIE)的经营者集中,属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范围。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12月14日,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明确表示VIE结构不是互联网企业规避经营者集中监管的理由。记者发现,早在今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就已审查并无条件批准涉及VIE结构的明察哲刚与环胜信息新设合营企业案,从反垄断审核层面上明确了VIE架构企业实施经营者集中也需要申报。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指出,此次处罚案件带给企业最重要的启示是:今后不管什么样的企业,是否涉及VIE结构,只要达到了《反垄断法》和国务院的申报标准,一个是营业额的标准,再一个是控制权的标准,就一律要依法合规进行申报。企业(本身)的合规很重要,还要依法合规地去申报。
互联网反垄断迎强监管时代
多名专家表示,随着近期《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问世,相关执法机构亦相继出台系列反垄断规章指南。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码,彰显有关部门持续推进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的决心。
谈及三家企业处罚原因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上述企业“在行业内影响力较大,投资并购交易较多,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应当熟悉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但未能主动申报,因此决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予以顶格处罚。”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表示,市场监管总局查处、公布该三案的目的,不在于“罚”,而更在于释放对平台经济、互联网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监管一视同仁的信号,警示相关行业主动规范经营,停止采取涉嫌垄断的经营行为,以期规范竞争秩序,保障市场活力。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表示,集中处罚三起互联网领域未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案例,加上“双11”前一天颁布《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将互联网行业作为下一步进行反垄断执法的重点领域,互联网行业将迎来反垄断强监管时代。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表示,近期市场监管总局收到了一些涉及互联网企业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举报线索,涉及企业较多、行业较为广泛、时间跨度长,“我们正在抓紧核实有关举报线索,对其中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集中的交易会依法调查处理”。
该负责人指出,在“双十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已经要求有关企业自行梳理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情况,希望能够通过企业的自查尽快发现和处理有关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案件。
“此次公开处罚这三家经营者,是希望能够引导、教育经营者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依法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避免出现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降低违法违规风险。”该负责人强调。
对此,阿里回应称,“我们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后,已按照政策指引和要求,积极整改”。阅文集团回应称,“接到通知并高度重视,已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整改,全面做好相关的合规申报工作。”丰巢网络回应称,“已经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诚恳接受,积极落实。”对于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正在依法审查虎牙与斗鱼合并等案件”一事,广州虎牙公司回应称,早前已经主动将其与武汉斗鱼公司合并案依法向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并会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审查程序。
高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丽勇指出,以前企业合并可以说是简单粗暴,但未来加强监管后,企业之间交易的变数会增多,一些并购就不再如此前容易,市场可能会存在更多竞争者,一家独大的局面会有所改善。随着《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的出台,以及《反垄断法》修订后处罚金额的增加,互联网企业需要将反垄断放在更重要的地位来考虑。
“此次执法从并购未申报的案件出发,整体上看对竞争效果并没有做出负面评估,只是在程序上认为没有申报从而进行罚款。”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认为,“接下来可能还有针对该领域的进一步处罚出现。”她建议,“互联网企业不要试图通过营造相对封闭的生态影响竞争秩序和排挤、打压竞争对手,获取高额利润,还是要通过实现自身转型,以改革和创新的姿态拥抱新业态。”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对于不利于市场竞争的企业行为,监管之手必须强硬起来。互联网行业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的健康发展需要遵规守法,只有有章可循、有法必依,互联网企业经营创新才能走得更远。(经济日报记者 佘颖)
实习编辑:秦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