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政能亮特约评论员 斯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要求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报酬。
又到岁末,春运已经启动,在外务工一年的农民工又将陆续启程返乡,希望他们的行囊充实而笃定,希望他们的心情不再复杂而沉重。让每一个农民工都拿着足额工资返乡,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农民工辛劳一年应得的回报。
近年来,经过自上而下的强力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特别是随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施行,进一步落实了主体责任,规范了工资支付行为,明确了工资清偿责任,细化了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了监管手段。农民工工资保障问题正在进入法治轨道,前景光明。
也要看到,尽管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尽管高压态势持续保持,但仍不乏侥幸与无动于衷者,而愈来愈复杂的总包分包关系、债权债务纠纷,以及劳务用工形式,也使得精准追讨变得日益困难,农民工欠薪问题仍未能得到彻底解决。
此外,各级政府及国企为主体项目资金经常出现的运行阻滞问题,也使得农民工欠薪问题更加复杂。一些地方政府还习惯于让企业带资开工,一旦政府后续资金跟不上,必然会影响到农民工工资发放,而很多时候,企业也会把农民工工资作为索要项目资金的筹码,这也使得农民工工资往往会被率先波及。
中央一直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不断织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之网。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视察时曾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劳动和奉献,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各项制度密集出台。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2017年9月,人社部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1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公布。这些年,几乎每年都会启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
前不久,最高法、人社部、银保监会等三部门专门发布关于做好防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维护好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为该工程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
可以说,在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上,有关各方共识已成,当下迫切需要进一步打通政策、法规下行的堵点。此次国常会也明确了几方面要求,比如各地要真正落实属地责任,加大欠薪纠纷和隐患排查力度;再如要督促各类项目欠薪春节前动态清零,政府和国企项目务必率先清零;扎牢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笼子,对欠薪问题突出的要公开曝光,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等等。
这些制度举措针对性极强,以政府欠薪而言,就点中了很多地方欠薪的“死穴”。不客气地说,时至今日,仍有一些地方政府一边治理农民工欠薪,一边却被农民工追讨欠薪。这显然是有问题的,政府都不能做清欠的典范,又如何行使监管权力?再如公开曝光问题,很多单位对正常催讨漠然置之,非采取公开曝光并约谈等硬性措施不成。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2.8亿多农民工,占人口约两成,占就业人口比例更高。农民工就业稳不稳,直接关系到就业的大盘子,也必然会对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产生重要影响。
“农民工没日没夜、加班加点,挣的都是辛苦钱。拖欠甚至恶意拖欠他们的工资是昧良心行为,必须坚决根治。”早在2019年12月23日,李克强总理在成都一处工地视察时说的这番话,至今仍让人动容。是的,年关将至,总不能让农民工空手回家吧?
实习编辑:秦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