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政能亮特约评论员 缪一知
据媒体报道,近两年来,各种名曰“理财课”“财商课”的在线课程广告充斥于各大网络平台。人民网评11月29日发文称,这些打着“理财”之名,行坑蒙拐骗之实的套路并不复杂:先渲染焦虑,再以低价诱导——以1元、9.9元的引流课或训练营“跑马圈地”,广纳用户。
在网贷P2P、空气币等理财骗局的一地废墟上,又冒出了各种“理财课”“财商课”。从“授人以鱼”发展到了“授人以渔”,但让人空欢喜的本质却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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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理财课“陷阱”大致可以分为深浅不同的两种。深度的陷阱实际上就是一种骗局,当然看似诱人度也更高。诸如“1元理财课,投资小白也能学”“只要九块九,投资大V带你飞”。这种“物超所值”的背后,精髓已不在课程收费本身。超低价的目标只在于引流,即为了骗取顾客为进阶课程支付不菲的价格,或者令学员直接成为更为复杂的金融游戏中的待宰羔羊。
例如,名义上是“推荐股票”,但实际上是让顾客“抬轿子”,推荐买入的股票正是推荐人早已设下埋伏的股票,待众人的后续买单将股价推高后,推荐人就先行一步了。或者是“邀请好友返现”的一传多机制。在法律上,前者可能构成操纵市场,后者可能构成传销,均是违法的行为。
浅度的“陷阱”也许不算纯粹的骗局,却有“价超所值”的毛病。课程学费数千元,讲课时长两位数,有教材,有课件,望之俨然,也未必没有星星点点的干货。但实际上很多讲课人只是半路出家的假内行、拿了东拼西凑的材料,在自己缺乏理财本事或经历的背景下,试图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学员想要退课,却发现比想根据课程内容赚钱还难。
显然,纯骗局的“深度陷阱”是法律应当严厉打击的。不仅涉事其中的人可以积极举报,监管机构也可以积极主动地找线索查处。更难办的是数量更多的“浅度陷阱”。毕竟,“价超所值”也是市场中的常态。其他类型的培训班,甚至其他种种类类的“网红”商品或服务,均多少有收缴“智商税”的气息。
对于有过“不满意就退款”等承诺的商家,消费者保护协会等应当帮助顾客来维权。但一味地主张加强事前监管,并非最有效之道。毕竟,监管者也只是普通人,能力精力有限。在事前有效判断哪家理财培训的价格更合适,不比判断哪家理财产品更值得投钱来得容易。
值得一提的是,不同于病急求医等生活窘境,理财毕竟是一种对人生满意度的更高的主动追求。提高自我觉悟,自我防骗,摸索谈判技巧,要求分期付款等,不失为对有理财需求者的一项入门基础要求。坦率地说,如果尚且不能识别一些理财班的拙劣伎俩的话,最好也不要指望通过幸运地遇到对口的理财培训来识别高效的理财方式。
换言之,一个成年人、特别是受过良好教育、也拥有便捷的信息手段的当代城市成年人,倘若不能妥善使用自己的钱,还要指望他人来为自己打造一个可以安心花钱的“无菌”环境,是不现实的。
最起码,一个人即便欠缺丰富、专业的技术性理财知识,也至少应该有“风险与收益相伴相生”的基本常识。在上理财课学技能前,先端正自己的态度。实践表明,越是想赚快钱、躺着赚钱,越是相信能“点石成金”的人,才是越容易被“赚钱捷径”骗的。“天上不会掉馅饼”,也是常见的反诈骗宣传思路。
当然,在居民财富积累、理财渠道丰富的背景下,各界人士希望学会理财的心态本身是正常的。这种心理需求也是应该被满足的。事实上,如果更多的人能养成正确的理财观,那社会上的理财骗局或理财课程骗局的生存空间也会更小。
社会上的各种理财教育、理财培训的企业,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探索、匹配不同的顾客。理财本身是高度市场化的行为,建议正规的学校教育中纳入理财教育的基础信息。这样既可以满足民众的理财知识需求,也能抬高整体的社会理财教育的门槛,起到一定的筛选作用。
具体而言,不迟于中学阶段,就可以在课堂中向学生介绍基本的投资理念和常识概念,包括什么叫银行、股票、债券、基金、期货、信托,存款为什么会有利息,买保险有什么作用,P2P为何会溃败一地,风险为何与收益相匹配等等。在理财行为大众化的背景下,也需要向大家讲清楚理财不像理发是个手艺活,投资者的魄力、运气因素同样不可低估。
大学里则可以开设技术类的理财通用选修课程,比如股票价格K线图的解读。经济类专业的学生则尤其应该避免能纵谈国际贸易或金融原理、对身边的理财行为却讲不清ABC的情形。
总之,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是理性主体的自负其责。当越来越多的人能有端正的理财心态、靠谱的理财知识,才能从根本上压缩种种理财骗局的空间。当大家的眼光水平提高了,才能让水分有多有少的理财培训课程自己“卷”起来,发挥市场去粗取精的作用。(作者缪一知系政邦智库研究员)
编辑: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