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6日,由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任首席专家的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研究”开题报告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苏州大学等高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单位的30余位专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嘉宾致辞
会议开幕式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教授主持。他简要介绍此次会议的主题以及出席的专家和领导,同时对该重大课题顺利开题表示祝贺,并对线上线下的各位专家学者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项目与成果管理处副处长吴楚云在致辞中,对线上线下各位专家学者的无私帮助表示感谢,指出该课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具有前瞻性、系统性的研究,并提出了推动成果转化、切实把握课题方向,争取优秀结项等重要建议。
随后,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莫纪宏教授致辞。他指出,该课题对于宪法学学科建设来说意义重大,同时仍有可以开拓的空间,譬如进一步寻求法理上的突破,借鉴刑法学科的相关理论作为监督体系构建的新思路,增加研究维度和创新性。最后,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韩大元教授致辞。他强调,本课题应紧扣主题,精准把握核心命题,将落脚点置于“完善”;同时,课题的重点应在于理论创新,将法科特色融贯其中,用法学思维推动监督体系完善。
开题汇报
开题汇报环节由湖北警官学院刘茂林教授主持。首先,课题首席专家和部分子课题负责人针对课题内容进行汇报。秦前红教授汇报了课题的选题过程、主要思路和各个子课题间的逻辑关系。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童之伟教授介绍了子课题三“全过程人民民主下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重点。山东大学法学院谢鹏程教授介绍了子课题一“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基本原理的创新研究”的主要内容,并围绕监督的实质、功能、要素选择、有效性的条件等四个方面谈了对“监督”的认识。苏州大学法学院李晓明教授从解题、内容、方法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子课题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党内监督体系的完善研究”的主要内容。
湘潭大学法学院吴建雄教授认为课题组对研究内容做了大量的梳理和调研,思路清晰,框架完整,角度新颖,较好展示了本项目的宏大视野、时代特色和完善目的,期待课题组可以呈现出系统、动态、闭环的研究成果。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朱福惠教授肯定了课题的重大意义,并表示该课题难度较大,涉及到很多复杂的问题,是一个非常宏大的命题,需要运用宏观思维来思考监督体系如何形成合力。最后,主持人刘茂林教授对该单元进行了言简意赅的总结,并谈了自身对该课题的期待及对监督体系的认识。
评议研讨
此次开题报告会的第三单元“评议研讨”共分为三个部分,详细报道如下:
第一阶段由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李牧教授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焦洪昌教授认为申报该课题的难度在于问题意识,研究者既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徐汉明教授详细地谈了自己对该课题的十点感受,并建议课题组运用多种研究方法进行深入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周佑勇教授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抓住“体系”这个关键词,二是注重整体把握“党和国家”,三是找准重点、抓住关键。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教授认为该课题可以对党的领导治理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同时课题的设计可以着重突出监督机制的运行。
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马长山教授建议在数字时代背景下,课题组可以纳入考虑数字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吴家清教授重点谈了对新时代特征的认识,并建议课题组重点研究监督能力和体系之间的关系、内在监督和外在监督的关系、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个人对组织的监督、监督对象等重点问题。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肖金明教授指出该课题不能忽略法学和党内法规学、公共管理学等其他学科的交流沟通,并提出了监督体系和治理体系的关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两个重点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李树忠教授建议应明确监督体系的构成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尝试运用功能主义研究方法。
第二阶段由武汉大学法学院祝捷教授主持。
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认为课题基础理论研究部分对整个宪法学有基础性意义,并建议课题组在研究监察体制改革时,不能紧盯“权力”,要同时着眼于“权利”。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解志勇教授提出应着眼于研究现有监督体系的漏洞,建议聚焦评估体系、评估主体、评估结果运用等。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邹平学教授认为该课题不应限于制度体系的范畴研究,还应着眼于运行中的问题,如监督效能的不足等。《法学论坛》编辑部吴岩副主编认为该课题应重点把握党的统一领导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合宪性原则、监督全覆盖原则,权力高效原则、与国家治理体系相契合等重要原则。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门中敬教授谈到在党和国家二元结构下,除了区分还有融合,介于两者之间的问题较为复杂,如《政务处分法》是否属于法治监督的体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王青斌教授指出该课题应重点研究如何将现有的监督力量整合,让现有监督更加有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胡弘弘教授简要概括了六位专家学者的发言内容,指出各位专家学者均视角独特、问题犀利,最后表示期待课题组研究成果的出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旭教授指出,该课题涉及到政治话语体系与学术话语体系的衔接协调,应注重观察权力微观运行的全过程,从更开阔的视野思考问题。
第三部分由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潘红祥教授主持。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丁俊萍教授指出该课题需要跨学科研究,课题组可以从法学、公共管理学、党建学等多视角切入。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李斌雄教授主张运用党建学的研究方法,考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影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董惠江教授强调应把握监督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位置,着重研究现有体系的漏洞及完善。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孙大雄教授认为应思考现有监督体系中,为什么起统帅作用的党内监督非常有效,如何进一步发挥这种效果。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喻少如教授重点谈了自己对第四个子课题的认识,认为应构建纪检监察学科的学术体系、学科体系、话语体系,实现目标上的突破。深圳大学法学院叶海波教授指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建应保证和强化党的领导,用党建引领业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秦小建教授认为监督体系的完善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第二个阶段,应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解决监督合力不足这一难题。
会议总结
评议研讨结束后,子课题负责人武汉大学法学院黄明涛教授主持了会议总结环节,子课题负责人武汉大学法学院江国华教授进行了总结。江国华教授首先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出席和发言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将专家学者们的建议凝练为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产生亮点三大方面。“抓住重点”是指抓住“时代性”这个关键词,运用多样的研究视角和多元的研究方法;“突破难点”是指在理论研究方面应在党和国家关系、党的监督和国家监督关系等重要命题上进行理论创新;“产生亮点”是指课题应实现有效的成果转化,产生针对制度优化的调研报告、相关立法建议等成果。
在与会人员的热烈掌声中,开题报告会圆满结束。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主题展开了热烈探讨,并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为此次重大项目的推进提供了智力支持与保障。(大海一舟)
编辑:楚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