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中国实践):2022年11月6日上午,《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2)》发布会暨“新时代十年中国法治实施的成就、经验与展望”专题论坛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和中南大学联合举办、人民法治杂志社协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同志到会讲话,21位法学专家发表演讲。会上,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秦前红发表讲话,全文如下。
新时代十年宪法实施的成就、经验与展望
谢谢主持人陈社长!祝贺江主任主编的《中国法治实施报告》再度出版。《中国法治实施报告》乃皇皇巨著、蔚为大观,它也是中国法治发展的历史记载和现实总结。按照论坛组委会的命题作文,我根据自己的认识来解答“新时代十年宪法实施的成就、经验与展望”这一命题。
十年来,中国宪法实施的成就可以分为“理论成就”与“实践成就”两个方面。在理论成就方面,主要有两点:
第一,形成系统完整的习近平有关宪法实施的思想,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有一系列关于宪法实施的重要论述与表达,例如“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论述对于新时代的宪法实施具有统领性、基础性、全局性意义。
第二,宪法层面形成了具有中国自主性和本土性的知识体系与话语体系。中国正在经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无疑需要摆脱西方学术话语体系的桎梏,建构面向中国历史与实践的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与话语体系,进而引领与推动中国法治发展。在中国的意义上讲,宪法并非西方所讲的政治国家和社会两分中的“最高法”,而是在政治经济社会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其必然需要形成一套属于自己的自主知识体系与话语体系。这方面,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比如强调宪法的实施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道路、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五位一体”等等。
中国宪法实施的实践成就则主要可以概括为四点:
第一,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了以宪法为统领的国家法律体系,也包括以党章为引领的党内法规体系。在国法层面,通过民法典的编纂、重点领域立法等,实现了宪法精神与价值向部门法辐射。例如,民法典的编纂对于实现基本权利的具体化以及在民事审判中确保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重要价值。
第二,夯实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实施制度,促进了宪法实施制度的成熟和定型化。在八二年宪法修改的时候,十分关注宪法实施与宪法监督,并在宪法文本中作了相应的制度设计。但是,关于是否建立专门的机关来维护宪法、促进宪法实施、保证宪法监督,在理论界一直存在诸多讨论,实践层面也仍然在不断探索,以至于监督法和立法法在试图确立相关制度时,都无法达成一致,只能暂时搁置。而在2018年修宪之后,我国正式建立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制度,其承担着促进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的专责机关职能。同时,近年来备案审查制度日趋活跃、成效卓著,在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方面亦发挥了重要作用。上述制度安排使我国的宪法实施水平迈上新台阶。
第三,厚植宪法信仰,形成全社会遵从宪法的宪法文化与氛围。例如,我国将原来12月4号的“法制宣传日”改为“国家宪法日”,这是通过特定时间、仪式、场景来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的重要制度安排。再如,通过宪法修改,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突出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宪法意识培养,并把宪法教育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这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以及教育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
第四,宪法在港澳地区全面实施。中国宪法为“一国两制”的实施提供坚实的宪法保障,使“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得以法制化。近年来,为了推进宪法在港澳地区全面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和港澳地区的宪制秩序,我国完善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制度;在研判香港特区可能出现的国家安全风险的基础上,依据宪法作出关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制定香港国安法。
在梳理十年来中国宪法实施的成就之后,有必要进一步提炼其中的宪法实施经验。总结中国宪法实施的经验,是在新时代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的需要,是坚定宪法自信的需要,是通过宪法凝聚社会共识、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十年来,中国宪法实施的经验可以概括为四点,未来需要一以贯之。第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宪法得以全面实施的根本保证。因此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宪法实施的各个环节之中。第二是要坚持宪法的社会主义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宪法是社会主义宪法,这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有本质区别,因此宪法实施必须以坚持宪法的社会主义性质为前提。第三是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我国有特有的民族传统,也有几千年来形成的特有法治文化,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些都与西方国家有很大不同,因此宪法的有效实施必须要立足中国国情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第四是坚持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内在规律。中国宪法的实施和监督亦需要借鉴其他国家宪法实施的先进经验,吸收人类宪制文明、人类法治文明的先进成果。
展望未来,对于推进宪法实施,有五个方面的建议:
第一,中国的宪法实施和监督亟需启动宪法解释制度。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的具体要求。无论是合宪性审查还是备案审查,都关乎宪法解释问题,如果不建立规范化的宪法解释机制,优化宪法解释权属,明确宪法解释程序,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可能会给宪法实施带来诸多不便。
第二,当前我国的合宪性审查制度、备案审查制度虽然成绩瞩目,但是还存在诸多需要进一步优化的地方,如不同审查主体在合宪性审查中的关系尚需进一步理顺、备案审查结论存疑的预防机制与纠错机制还不健全,等等。
第三,中国的法治体系是一个特殊的法治体系。与近代其他国家所形成的一元化法治体系不同,我国形成的是由党规和国法共同构筑的二元化法治体系。在这一现实背景之下,如何实现党纪党规与国法的衔接协调,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的合宪性审查与备案审查的衔接协调,仍需要进一步探索。
第四,提高全党、全民,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宪”“护宪”和“守宪”意识。可以说,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从宪”“护宪”和“守宪”意识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宪法实施的效果。因此,需要进一步健全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这一体系的建设提到推进宪法实施的意义高度上来。
第五,当前中国已经进入数字时代,在数字化场景中,法治的范式正在发生新一轮重构。数字时代所塑造的数字风险对人类生活产生诸多影响,使社会风险变得更加复杂、更加难以预防。在此背景之下,我们的宪法如何进一步凸显它的现实引领作用,对法秩序的规范作用,对人权的保障作用,是宪法实施乃至整个法治实施所亟须回应的重大命题。
以上是个人的一点浅见,讲得不对的地方,请批评指正。再次祝贺本次论坛圆满成功!
(作者:秦前红,现任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实践智库》专题策划:秦前松(中国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