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传光
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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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并阐释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创新理论。中国式现代化在内容上不仅包括工业、农业、国防、科技、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包括法治现代化。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一、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一)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1.全面依法治国是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经验和教训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不同历史时期就一直重视法治建设,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也曾出现不重视法治的状况。
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进行战略部署,正是基于对历史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做出的重大抉择。
2.法治是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已成为社会共识。我国已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经济具有一些共性特征,如主体资格平等、自主经营、统一开放、公开透明、公平有序竞争、诚信守法、遵守契约、宏观调控、完善的裁判与仲裁机制等。这些特点决定了市场经济体制各个层面及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法治,这也被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所证明。
3.新时代面临的新任务更加突显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解决制约持续健康发展的种种问题,都需要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改革开放的经验告诉我们,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发展环境越复杂越要强调法治,要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4.法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表明,国家的发展繁荣和昌盛是和法治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从我国古代历史看,凡属盛世都是法制相对健全的时期;从世界历史看,国家强盛往往同法治相伴而生。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鉴于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法治建设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
(二)法治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
1.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
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国家政治及各类制度的框架体系的构建、连续和稳定,各类公共权力的配置、设定,权力边界的明确和权力运行的规范,公民各类权利的享有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各种社会矛盾的化解和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等等,这一切最终都要落实到相关法律制度建立与完善,离不开完备法律制度的保障。
2.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把法治视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主要体现为法治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的特点,实行法治可以为国家治理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以良法善治为目标的法治国家建设,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法治是维护社会秩序与和谐稳定的有力手段;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过程中,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3.通过法治凝聚社会共识
在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在主流意识形态、主流价值观和人民共同利益的主导下,社会上还存在意识形态、价值观和利益诉求多元的现象,在此背景下,以什么为基础凝聚社会共识?这就是宪法法律。宪法法律是凝聚社会共识的基础,是人们言行不可逾越的底线。在社会多元格局下,宪法法律为各种利益诉求、各种思想和行为提供了统一的行为规范,为社会治理提供了基本行为准则。
二、法治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容和中国特色包括5个方面。这5个方面都凸显了法治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保障。以“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为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根据上述内容,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包括两个层面的目标,一是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这两个方面的目标,都离不开法治。法治建设和以法治为保障的社会公平正义,则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核心内容。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再仅仅局限于物质层面,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也成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因此,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在“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同时,也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系统研究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立法、执法、司法是重要途径和保障。在立法中,要贯彻以民为本、公平正义的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良法之治。在执法中,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在司法中,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严格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审判工作的首要价值目标。
三、法治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些要求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指导原则是完全一致的,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十一个坚持”中,就包括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国外法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内容。这些指导原则实质上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在法治建设领域的体现。同时,实现高质量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也同样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中国式现代化要求中国的法治建设既要立足中国的国情,又要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实现现代化是人类文明发展与进步的显著标志,也是世界各国追求的共同目标。中国式现代化的成功表明,通向现代化的道路不是唯一的。中国式现代化既体现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为世界各国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不断丰富和发展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作为中国式现代化重要内容的法治中国建设也同样如此,既体现人类法治文明的共性,又具有中国法治文化的个性,即中国特色。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同时也要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总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东方法学大讲堂》由上海市法学会特约供稿,专题统筹:秦前松(中国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