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23年前,我有幸参加2000年首届检察理论年会,聆听当时检察理论巨匠们的精彩纷呈观点与领导讲话,为此撰写了“综述”;到2006年,又参加了第六届南京年会,聆听了贾春旺检察长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讲话,其后被抽调最高检参加筹备党的十七大两个重大课题的调研,拜读了朱孝淸副检察长在《中国法学》上发表的重磅文章,目睹了有的学者对他提出观点的论战,至兰州刑诉法年会在光中老先生的引领下得以平息;2012年参加第十三届理论年会,听取曹检察长“以改革创新精神繁荣和发展检察理论”为题的讲话,其间被抽调参加党的十八大重大课题调研,被时任校长,科研部长姚莉教授支持转岗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又有参加文显老师牵头的筹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承担“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等重大课题的调研;2018年,第十九届检察理论年会在济南召开,張军检察长以“坚定四个自信,深化检察理论研究”为主题,我又有幸参加检察机关反贪反渎整体转隶国家监察委后的首次理论年会,点燃检察理论滞后转型发展之火。
二十四届检察理论应勇检察长在天津召开。这是步入新时代新征程加快推进法律监督现代化关键节点的一次理论盛会。应勇检察长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研究”为题,发表了重要讲话。这给我们提出诸多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定型成熟,巳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形态,党领导下新型囯家权力结构“四梁”的重要“一维”,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席大检察官应勇指出并定位,她是“党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亊业中的伟大创造”。如何精准诠释她的基本命题,核心范畴,概念内涵,打造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中国式法律监督现代化知识体系,为此提供智力支撑,学理解释,体系化构建,被急切地摆到了政治学,法学,检察学等理论工作者与实务工作者面前。我们应该按照首席大检察官应勇同志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中国式法律监督现代化的理论研究。这既是我们承担的重要使命,又是主职主业。
“唯有源头活水来”、“理论之树常青”。一个生长大法学家,大理论家,大检察学家的时代已经到来!我们有理由坚信,到2035年前,一批中国式检察学巨匠将会产生,他们将在传播“中国之治”检察制度之优势,展示国家治理新形态中国式检察样态,保证法律法令统一正确实施,释放法律监督之效能,以中国式法律监督现代化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保障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仼务方面,将做时代之问,人民之问,科学之问,价值之向的答卷。在这现代化大潮中须勇立潮头,使之成为无愧于时代的“济世”“惠民”“安帮”之理论巨匠,检察学之大者!祝贺二十四届检察理论年会圆满成功,我们与之同行,收获满满!
作者:徐汉明,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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