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汕头市A公司及朱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单位A公司罚金五万元,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该案系海华永泰高级合伙人汤兰香律师团队代理的美泰公司旗下芭比娃娃系列玩具未经国内民事判决确认作品独创性的情况下,直接通过刑事判决确认芭比娃娃系列玩具属于具有独创性的立体美术作品。该案的办理对非一比一精准复制类的侵犯著作权案件提供了认定思路,同时对于侵犯著作权民刑交叉案件的刑事认定具有首例意义。
案件背景
2021年年初,美泰公司在国外市场上发现有大量中国出口的仿制芭比娃娃玩具售卖。代理人经过调查初步锁定了主要侵权目标为:汕头市A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某。2021年4月,代理人受美泰公司委托,以A公司及朱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为由向上海静安经侦报案。公安经过前期调查、监控和准备工作,最终在A公司生产工厂及仓库将包括A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在内的5名主要负责人抓获到案,查扣涉案侵权玩具共计四万余件,抓捕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生产工厂现场照片
仓库现场照片
争议焦点
本案主要的争议焦点为:一、“芭比娃娃”是否构成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二、存在两份结论完全相反的鉴定报告时,如何认定侵权玩具与“芭比娃娃”构成复制关系?
律师亮点工作
代理人基于对全案事实的充分把握、缜密的法律研究以及大量的类案检索结果,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检察院、法院采纳了代理人的意见,均认为:美泰公司基于特定的创作主题和构想,经过著名设计师的反复雕琢和修改而创作的芭比娃娃具有较高的独创性,具体体现在身材比例、表情神态、五官相貌、整体场景造型等元素,芭比娃娃系列作品在竞争激烈的玩具娃娃市场取得了巨大的市场成功,在其他法域的法院中也被认定为具有独创性,这些都侧面体现了这种作品的独创性,属于具有独创性的立体美术作品。……针对非精确复制(即非1:1复制)的刑事定罪,尤其当当事人提交了结论相反的鉴定报告时,应采用“比例原则”的认定方法,通过对芭比娃娃系列玩具的表现形式及独创性进行分析,根据独创性程度、相似元素占整体比例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最终认定涉案侵权产品与芭比娃娃玩具间构成复制关系,进而认定嫌疑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图源:微信公众号“上海检察”)
美泰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是全球最成功的玩具公司之一,旗下拥有众多家喻户晓的儿童玩具品牌,包括“Barbie(芭比)娃娃”、“托马斯和朋友”、“费雪”、“风火轮”等。汤兰香律师团队助力美泰公司就芭比娃娃著作权在国内首例刑事维权案件取得圆满成功,不仅使相关的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还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对其他抱有侥幸心理的生产者具有良好的威慑作用,能够有效减少类似侵权行为的发生。(海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