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伟博法律大讲堂”第四十四讲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严冬峰主任以“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持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为题作讲座。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王莉莉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胡弘弘教授、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李伟民主任出席讲座,来自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院校的师生现场聆听讲座。讲座由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主持。
严冬峰从备案审查是什么,新时代备案审查的发展、实践与取得的成效,以及如何准确理解、全面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下称《决定》)等三个层面展开讲座。
严冬峰从备案审查的基本内涵、“六系统、四层级”的体系框架出发,阐明备案审查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加强宪法监督的基础和重要抓手,也是一项重要的立法监督制度。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对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提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在制度建设、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设立、纠正违法问题、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媒体宣传、成立专家委员会、推进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进展与成效。
严冬峰指出,要准确理解、全面贯彻《决定》。《决定》总结了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实践经验和制度建设成果,对于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制度在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全面贯彻《决定》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履行备案审查的职责使命;坚持有件必备,明确备案审查的范围;坚持有备必审,充分运用各种方式加强审查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维护宪法权威和法治原则;整合细化审查重点,创新审查标准;坚持有错必究,坚决纠正和撤销违宪违法行为;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严冬峰强调,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既需要理性思考,又需要深耕实践。备案审查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一定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与谈环节,武汉大学法学院黄明涛教授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李雷副教授结合严冬峰主任的讲座,阐述了学习体会。黄明涛认为,备案审查制度和宪法监督之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备案审查制度已经成为理解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窗口,其实践与发展也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大局。《决定》关于审查结果类型化处理方式等举措,将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李雷认为备案审查制度已经进入实践的深水区,如何加强备案审查的刚性是难点重点问题,并建议今后强化备案审查的说理。
在互动环节,严冬峰同现场听众就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备案审查工作之间的衔接,如何理解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如何加强对村规民约等规范的监督等问题展开探讨。
讲座尾声,秦前红再次对严冬峰的莅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由衷的感谢,表示武汉大学法学院将持续关注和支持备案审查工作,继续加强对备案审查制度的研究,更好发挥备案审查工作“外脑”和“智囊”作用。讲座共持续三个小时。
讲座前,严冬峰同师生举行座谈,就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充分交流。
编辑:秦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