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
“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研究
——以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为视角”
征文公告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内在地合乎逻辑地包含着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我国改革发展与稳定前所未有的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推进,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关乎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法治社会的重大举措,围绕为什么、什么是、怎么样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形成了一系列新概念、新命题,新论断、新观点,新战略、新举措,型塑了具有原创性标识性的范畴体系,构成了体系完备、结构严密、内容丰富、具有鲜明哲学方法和成熟实践面向的理论体系,堪称“习近平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总体战略目标的如期实现,须始终坚持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根本指导地位,致力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阐释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并以这一理论为根本遵循,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道路意义重大而深远。
第十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以“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研究——以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为视角”为主题,诚邀理论界和实务界有研究专长及关注该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踊跃投稿。
现将论坛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论坛选题
(一)
1.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的逻辑结构
2.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的定位
3.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萌发形成与发展的时代背景
4.国内外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研究综述
(二)
5.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理论溯源
6.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萌发孕育
7.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区域重大实践
8.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
9.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科学体系
(三)
10.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总体性特征
11.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思维品质
12.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理论品格
13.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辩证方法
(四)
14.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制度效能
15.以法治保证国家安定有序
16.以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17.以法治促进社会和谐有序
18.以法治加强网络空间治理
(五)
19.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实践面向
20.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的基本原则
21.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的实践标准
22.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的实践方式
(六)
23.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价值的三重逻辑
24.“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与法”“国家与社会管理”“社会建设”等基本原理的创新发展
25.党领导人民开探、开辟、开拓、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的百年伟大成就及其新鲜经验
26.论引领创建社会治理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27.论引领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道路
28.论为人类治理文明提供“中国之治”新形态
(七)
29.社会治理法治理念现代化研究
30.社会治理法律制度现代化研究
31.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
32.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
33.社区治理现代化研究
34.网络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
35.数字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
36.边疆治理法治现代化研究
37.社会治理领域法律规则体系完善研究
38.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机制研究
39.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研究
40.平安建设立法研究
以上选题供参考,鼓励探索创新。
二、论坛安排
时间:2024年 7月6 日-7 日上午,会期1天半
地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主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行为法学会
承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家治理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
协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与经济学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基地,科技部教育部司法应用技术与社会治理引智基地
三、论文提交
1.参会论文请于2024年6月10日前提交至会务组邮箱:fzyjzx@zuel.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均为: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并在论文后附第一作者简介(含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研究方向、联系电话、邮箱等简要信息)。
2.为便于论文汇编成集,请参照《中国法学》的体例撰写论文,篇幅控制在8000—15000字为宜,优秀论文将遴选推荐在有关学术期刊上发表。
3.请将参加会议回执(见附件)于 2024年6月15日前发送至会务组邮箱或将纸质回执邮寄至会务组。
四、论坛费用
本次论坛不收取会务费。会议期间住宿、用餐由会务组统一安排,参会人员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五、联系方式
汪 洋,手机:13297973929
谢 陈,手机:15827223006
华亚颖,手机:18627117726
郑亚琪,手机:18727355136
赵 浛,手机:17723008423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特1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第十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筹备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