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汉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最高人民 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与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基地负责人 ,中国刑事讼诉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暨中国 行为法学研究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治理法学、网络社会治理、诉讼法学、检察学、司法管理学、刑事法学、土地产权制度等。(本文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4年第13期)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纳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整体布局,对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意义重大而深远。
深刻认识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重大意义
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是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不仅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而且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保障人民根本权益。因此,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不仅是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且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牢牢把握法治社会建设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党的十九大把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根据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总体目标,其中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总目标是: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国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的若干举措
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组织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持续组织开展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使人民群众自觉尊崇、信仰和遵守法律;广泛开展民法典等宣传教育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身边的法律知识;引导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
健全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立法;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格局。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恪守法治原则,注重对全社会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效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
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支持公证、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中国实践智库:立足中国实践,对话中国智库。(专题策划:秦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