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融融,四月芳菲。2024年4月9日下午,由海华永泰金融业务委员会主办的“新《公司法》带给投资人的核心影响和应对建议”春日沙龙在上海总所成功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简称“新《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对投融资交易中投资人权益产生诸多影响,新《公司法》项下出资、参与公司治理、股东特殊权利的行使及后续退出等方面的变化,受到了投资人们的广泛关注。来自源星资本、金浦投资、上海司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龙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不同行业的20余位来宾通过现场或在线方式参加了本次分享会。
本次分享会面向产业资本与投资人,由海华永泰金融业务委员会秘书长、海华永泰高级合伙人(有限权益)蔡宗秀律师主持,由海华永泰创始合伙人、全国协调管理委员会主席冯加庆律师开场致辞。
“企业法治,制度为先”
冯加庆律师在开场致辞中表示,新《公司法》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公司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修订《公司法》对进一步确立公司法律地位、明确法定权利和义务将产生积极影响,海华永泰律师将陪伴各位投资人和企业家,分享新《公司法》的知识,迎接千重变。
随后,海华永泰金融业务委员会秘书长、高级合伙人蔡宗秀律师进行专题主讲,蔡宗秀律师从投资人关注的重点出发,通过新旧法对照解读方式,对投资人作为公司董事或监事的责任限制、投资人股东特殊优先权利的调整,以及投资人资本退出的影响等进行了专业的解读,并提出了对策。
蔡宗秀律师还重点介绍了投资人作为公司董事或监事的忠实勤勉义务、资本充实义务、关联交易报批、董事的清算义务等责任限制,深度解读了优先清算权、优先认购权、股东知情权等投资人股东特殊优先权利的调整,并结合实务经验为投资人资本退出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最后,海华永泰创始合伙人、金融委员会主任张诚总结陈词,张诚律师表示,新《公司法》规范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强化了对公司、股东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规定了公司减资、简易注销等内容,为各类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在主题交流环节,各方展开热烈讨论,与会嘉宾从自身企业经营管理角度,同张诚律师和蔡宗秀律师进行了深入探讨,海华律师们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嘉宾们一一进行了细致的解答,交流讨论气氛热烈。
本次春日沙龙为相关主体更好地理解新《公司法》并进行相应的调整提供了有效的指引,获得了与会嘉宾的好评。与会人员在分享交流中获得提升,在活动结束时合影留念。活动现场还特别举行了茶歇环节,为与会嘉宾们互相结识、交流互动提供了场景,打造了一场集知识分享、深度解读和实务探讨于一体的盛宴。(海华文)
编辑:秦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