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诚信,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
数字技术和经济正深刻改变着世界和中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今时代,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是新一轮国际竞争重点领域,我们一定要抓住先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中国建设,党的十九大作出建设数字中国的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并把“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尤其是“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之一。《“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提出:“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面对新要求、新机遇、新挑战,法学学科建设必须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立足新法学建设,聚焦数字法学,大力推动跨学科、跨领域的交叉融合,积极探索法学学科建设的新模式和新样态。
数字法学是推进新法学建设的
有效路径
数字法学是法学学科主动适应数字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数字法学是伴随数字科技和数字治理而异军突起的一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也是一门前沿学科、创新学科,是构建新时代法学体系的生力军。新文科的最大特点是文理交叉,新文科在法学领域的展开就是新法学,信息社会转型期的法学教育要向新法学转变。作为新兴交叉学科之一的数字法学,其主要研究数字社会中基于数据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数字治理中公私法交错问题,涉及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算法规制、数据流通、信息安全、科技伦理等众多领域。数字法学的学科使命是推动传统法学向数字法学转型,推进新法学建设和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构建。
第一,发展数字法学是对数字社会风险挑战的积极回应。数字技术的应用与数字经济的发展是构建数字中国的内在驱动,但是,数字技术革命也对传统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知识体系产生了强烈冲击,引致诸多社会治理风险。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因此,数字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法学学科建设必须面向数字化、现代化、全球化,整合现有的相对比较分散和孤立的网络法学、计算法学、数据法学、人工智能法学等领域成果,在此基础上提炼生成数字法学的基本概念、范畴和理论体系,为数字法治提供一种全新的社会科学研究新范式。
第二,发展数字法学是对数字社会思维转型的有力促进。数字社会以个人信息为基本要素,以算法等为技术支撑,但法律的滞后性往往导致法律落后于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个人权利有受侵害之虞,平台和资本利用算法容易形成类政府的“准公权力”。在当前数字法治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应当大力倡导思维转型对于数字转型的重要性。简言之,在应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思维的同时,还应特别强调诚信价值、程序正义、底线思维之于数字社会的重大意义,在“代码之治”和“法律之治”之间达致平衡。
第三,发展数字法学是深化法学教育和研究的重要途径。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数字法学等新兴学科,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领域法律制度供给研究。作为涉及法学、计算机学、统计学、伦理学等多个学科的新兴学科,数字法学在概念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均具有开放、交叉、多维的特征,标志着法学开始从物理时代迈向数字时代,从相对自治走向交叉融合,并需要回应更多的数字时代的重大领域问题。法科院校肩负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的重要使命,应当认真贯彻意见精神,结合自身优势特色打造新兴学科,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
上海交通大学在数字法学学科的探索实践
上海交通大学的前身是1896年由盛宣怀先生创建的“南洋公学”。南洋公学不仅是中国人自己开办人文社科高等教育的始点,而且是在中国人自己创办的近现代大学中开创法学教育的先行者。在盛宣怀先生向光绪皇帝呈递设立南洋公学的《请设学堂片》中,提出的办学宗旨便是专门培养“法政”人才,“专课法律、公法、政治、通商之学”。南洋公学于1901年由蔡元培先生任总教习主持的(经济)特班,开设了宪法学、法律学、万国公法等课程,1902年由汪凤藻总办设立的政治班,则设有宪法、国际公法、国际条约等课程,此即上海交大为我国首批开展近现代法学教育的明证。尽管该特班存续时间很短,但也从中走出了林行规、王世澂、洪允祥、杨荫杭、王宠惠、王建祖等一大批在国内和国际上较有影响的法律人以及邵力子、黄炎培、李叔同等社会著名人士。这还不包括在南洋公学附小、中院学习近(1904-1914)10年,首任联合国国际法院中国籍大法官徐谟。赓续南洋文脉,传承法科基因,上海交大于1986年设立法学教研室,1992年开办涉外经济法本科专业,次年招收第一批本科生,1996年成立法律系,2002年正式成立法学院,由此开启了上海交大法学教育的新篇章。2007年,廖凯原基金会慷慨捐赠3000万美元,支持上海交大建设世界一流法学院。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同时冠名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从此迈入新阶段的跨越式发展。
凯原法学院始终秉持“修一等品行,求一等学问,创一流事业,成一等人才”的办学宗旨,以培养学术大师(思想引领者)、杰出政要(规则制定者)、法律英才(正义担当者)、社会贤达(公益践行者)为育人目标,以求实创新、追求卓越为学术理想,以报效国家、服务社会为家国责任,为建设世界一流法学院而踔厉奋斗。当前,凯原法学院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在教育部第五轮法学一级学科评估中取得突破,在软科法学学科排名中稳居国内法学院前列;在QS、THE世界大学法学排名中多年连续位居百强,两次跻身世界Top50。
自建院以来,经过二十余年的着力发展,凯原法学院已在师资配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国际化办学等方面形成以下优势特色:师资力量雄厚。教师19人(约25%)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33人(约43%)拥有海外学位,高端人才比例和国际化水平在国内法科院校名列前茅。人才培养水平一流。拥有国家级和上海市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课程6门,多项教学改革成果荣获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成效显著,获批教育部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上海市首批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等,为开拓学科新领域奠定了坚实基础。科研实力突出。2023年,CLSCI论文数位居全国法科院校前十,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亦名列前茅。获得第九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二、三等奖各2项,获奖数位列全国法科院校第四。拥有最高人民法院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研究基地等10个省部级基地以及数据法律研究中心等交叉学科平台,为发展数字法学提供了有力支撑。国际化办学特色显著。引领国内法学院校的国际化办学方向,率先推出中国法LLM、SJD学位项目,开设了超过25门的成熟全英文课程,并深度开展与斯坦福大学、加州伯克利大学、牛津大学、墨尔本大学等世界著名大学法学院的实质性合作。举办“二十一世纪‘法律与社会’运动在中国——关于秩序重构的跨学科对话”等高端国际会议和夏季班、冬季班品牌项目,国际化氛围十分浓厚。
基于上述优势特色,在调研和论证基础上,凯原法学院审慎选取数字法学作为新一轮学科建设的重点进行布局和突破,取得以下实绩和经验。
第一,注重人才梯队建设,组建数字法学团队。为强化数字法学高地建设的人才支撑,凯原法学院秉承有组织科研方略,科学规划人才梯队,推动形成战略科学家领衔(季卫东)、领军人才挂帅(彭诚信)、创新团队担纲(杨力、程金华、郑戈等)、拔尖人才协同(侯利阳、林喜芬、蒋红珍等)的雁阵格局。截至目前,凯原法学院已有数据法律实验室、智慧司法研究院、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等代表数字法学方向的交叉研究平台,形成了“数字法治建设”“计算法学与数字司法”等高度契合数字法学方向的文科领军和文科创新团队。通过改革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调结合个人专长凝练团队主攻方向。
第二,强化数字法学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首先,凯原法学院高度重视课程内容建设和课程体系创新。彭诚信教授的《民法总论》课程和杨力教授的《法律思维与法学经典阅读》课程均重视吸收数字法学最新成果,善于引导学生在学习法学知识的同时养成数据思维,这两门课程入选2023年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在夯实法学核心课的基础上,还积极拓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法》《数字行政法》《法律与科技创新》《法律与认知科学方法》等新兴交叉课程,目前已覆盖数字法学的主要前沿领域。其次,积极编纂新文科系列教材。与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合作出版“新文科·交大法学创新系列教材”“法学案例百选系列教材”,采用案例式等方法积极回应数字社会的法学前沿问题,其中,已出版的季卫东教授主编的《法社会学》、彭诚信教授主编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围绕信息科技、数据权益和数字法治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专章论述,是讲授数字法学的精品教材。最后,打造适应数字时代的新型人才培养方案。试点本硕博贯通培养,结合法律博士学位点建设,将涉外法治人才与数字法学人才培养进行链接,培养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复合型高层次法治人才。为此,尤为重视生源选拔,通过举办夏令营等方式优化生源结构,优秀生源比例达到90%以上,同时遴选一定比例的理工背景学生,有效对接数据法学人才培养。依托数据法律研究中心、智慧司法实验室,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育人活动,培育数字法学人才。
第三,引领数字法学研究,推出标志性的成果。在论文发表方面,近年来平均每年有两篇数字法学相关论文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上,对数字法学的前提性命题、核心范式和主要领域进行了前瞻性探讨。在著作出版方面,代表性的有季卫东教授《法治秩序的建构(增补版)》一书,立足新程序主义的建构法学立场,记录了现代法治理念的形成和发展,对数字中国、数字法学等亦作了深入思考和深刻阐述,其另一本专著《元宇宙的秩序》则对元宇宙在法与社会引起的六种革命性变化以及数字化生存的秩序原理进行了开拓性研究。彭诚信教授担任总主编的“独角兽法学精品——人工智能”系列译丛连续出版6辑共18册,为繁荣数字法学研究提供了全景式的有益参考和借鉴。在科研项目方面,《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保护与数据权利体系研究》《大数据与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研究》等8项数字法学相关研究获立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2项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科研获奖方面,代表性成果如季卫东教授《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议论》荣获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在平台建设方面,构建了以数字法学学科为主体,以数据法律研究中心、智慧司法研究院为驱动的“一体两翼”格局。智慧司法研究院作为唯一高校代表全程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大脑和数据中台的设计与建设,一项成果入选“CTTI
2023年度智库建设最佳案例”标杆案例。成立了中国计算机学会(CCF)计算法学分会,季卫东教授担任首任会长。作为15家单位团体成员之一、8位中国内地著名资深学者之一,发起成立国际数字法学协会。举办了CCF计算法学成立大会(2021)、第八届中国法社会学年会(2023)暨第五届大数据与司法研究学术研讨会等重要会议,产生了广泛的国内外学术影响。
以推动数字法学积极对接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
数字中国建设的核心乃在于高质、高效、合法地利用数据,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的“数字化”转型。依托上海交通大学的新文科和“大信息”的学科发展计划,凯原法学院在未来将积极对接落实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为回应数字中国建设中的法治和治理命题贡献力量。
第一,以发展数字法学为契机,对接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战略。数字中国战略要求重点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新步伐、提升数字政府服务新水平、营造数字化发展新生态。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发展离不开数字法治的保障。数字中国建设的法治保障应以数字法学建设为依托,未来凯原法学院无论是在平台建设、学术研究,还是在人才培养和课题设置等方面,都将进一步推动数字法学在数字法治相关制度、机制和规则方面的教学和研究,以数字法治保障数字中国战略。在宏观上,致力于归纳“数字赋权-代码规制-数字正义”的数字治理逻辑;在微观上,致力于演绎数据权利分类确定、数据交易分层规范、算法治理多元共治、权益救济多方协同的数字治理机制。
第二,以发展数字法学为契机,服务上海国际大都市建设和数字化转型。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要“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国际大都市的建设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要求,到2025年,上海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上海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上海国际大都市的数字化转型主要涵盖经济数字化、社会数字化和治理数字化,凯原法学院的数字法学研究应致力于回应上海等超大型国际化大都市数字化转型中的重大法治议题和时代命题,促进大都市数字经济的法治化、大都市数字社会的法治化和大都市数字治理的法治化。
第三,以发展数字法学为契机,推动落实上海交通大学交叉创新的学科发展战略。《上海交通大学“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引领未来发展的新兴学科,实质性推动理、工、医、文交叉融合”的发展目标。数字法学以数字技术和法学理论为两大核心要素,未来凯原法学院将发挥学校理工科优势,协同推进新文科建设,以问题为导向,打破学科、机构、制度壁垒,融贯整合跨文、理、工的数字法学新研究内容和新研究范式,落实学校“大信息”行动计划和交叉创新战略。
(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周刊)
《数字法治》专题由上海市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特约供稿,专题统筹:秦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