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正军,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行为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第十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今天在此隆重开幕。我谨代表湖北省法学会,对本次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对线上线下参加本次论坛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各位嘉宾、各位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对悉心指导、筹办本届论坛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忠心感谢!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研究——以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为视角”。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发展活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指南。在习近平新时代社会治理理论的引领下,十多年来中国社会治理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步入新时代新征程,社会治理呈现阶段性特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共同体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叠加交汇期,面临诸多风险挑战,以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服务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给我们提出急迫要求。本次论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聚焦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与实践前沿问题,为推进中国式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凝聚共识,提出对策建言,探讨构建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自主知识体系恰逢其时。
下面,我谨代表湖北省法学会讲几点意见:
一、 以诠释研究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新成果助力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推进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强调,要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要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努力实现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要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等。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不仅为我们适应国情、关注和研究现实问题,构建自主性原创性社会治理知识体系,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道路提供了磅礴伟力,而且为湖北法学社团组织专家学者聚焦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前沿问题调查研究、学术研讨、服务中央和地方决策提供了内在动力与有利条件。
目前,我省已建有33个法学研究机构。结合本次论坛聚焦的主题主线问题,要求我们必须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道路方面有所作为。一方面,必须以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为引领,正确把握中国的社会治理问题,同时结合湖北的实际情况,围绕“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多出新成果。另一方面,必须大兴调查研究,找准我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点、难点、薄弱点、堵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总结新经验、培植新典型、推广新模式、探索新规律,以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智库产品、卓越法治人才供给助力平安湖北、法治湖北的建设;以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独立创新的主体意识,传播中部地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新成效书写好平安湖北、法治湖北这篇大文章。
二、 挖掘法学人才资源优势,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从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根本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高度,对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进行布局,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这对于坚定不移地贯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整体水平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为保障服务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持续创造社会长期稳定新奇迹、提供国泰民安社会环境意义重大而深远。如何发挥法学会联系指导协调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我省法治资源优势,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需要高标准、宽视域、多措并举。从目标任务方面定位。社会治理的目标任务是调节社会关系,激发社会发展活力,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法治化新道路。各级法学会要善于组织法治资源,依托各方面法学研究机构,在服务社会治理法治目标任务方面多出成果。从完善法律制度安排层面着力。要组织各方面力量,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开展研究,适时提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社会自治、政社合作共治、社会矛盾化解、公共安全、公共突发事件应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社会治理、国家安全等方面的立法建言,以优质立法蓝本和政策建言助力建设社会治理法治体系。从完善体制机制层面切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必须完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制,联动融合、集约高效的政府负责体制,开放多元、互利共赢的社会协同体制,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公众参与体制。各级法学会要善于动员组织法学研究机构、执法司法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专题调研、课题协同攻关、人才联合培养、社会咨询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等方式,助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从多措并举方面落实。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平安中国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历史和现实启示我们,唯有始终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强化人民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难题,才能拓展社会治理全过程人民参与、成果人民共享、成效人民评判的途径,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三是坚持源头治理,注意总结发展权利平等享有、民生权益优先保障、国家保护义务等新鲜经验。四是坚持系统治理,适时总结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良性互动,社会活力增强与社会关系协调,进而为实现以良法保善治、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新经验、新典型、新模式。五是坚持依法治理,依法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治理主体中政府依法全面履职、社会组织依法依章程治理、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规范自治、公民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有序等。各级法学会专家学者都要关注和研究这方面的重点问题,为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供智力支持。六是坚持合作共治,实践证明合作共治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尊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的有效方法,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根本途径,必须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有的放矢开展研究,在这方面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三、 总结经验,规范管理,建设高水平法学研究机构
湖北省法学会作为湖北省法学界、法律界各相关机关单位、学术团体的联系指导机构,历来致力于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各法学研究机构做好服务工作,促进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治实践和法律服务。我们致力于发展法学智库建设、推动新文科建设,为社会治理法学等新兴学科建设提供鼎力支持,应当说已取得可喜成效。以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为例,该院作为湖北省第23个智库基地,10年来相继承担了法治湖北指标体系、法治政府五化实施方案、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市州法治建设考评标准与评估办法、省直法治建设考评标准与评估办法、县以上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司法体制改革、“双基强化,三治融合”、湖北平安条例等系列课题,取得了丰硕成果,得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受到了中国法学会、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中央政策研究室等领导机关的表扬,今年作为代表湖北的全国优秀单位向中国法学会推荐。研究院与我省其他四个研究会在探索中国特色高端法治智库功能作用、组织形式、管理方式、服务决策方面走在前列。为此,湖北省法学会确定打造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6个高端法治智库,以此带动湖北法治研究方阵功能整体性提升,充分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这要求6个高端法治智库和其他研究会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聚焦省情国情前沿问题,聚焦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化理论研究,开展决策咨询,服务法治实践,营造吸引人才、凝聚人才的良好环境,着力打造结构合理的智库团队。
专题统筹:秦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