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城区一男子陈某因交通肇事致人重伤逃逸,被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侦破抓获。该队民警在调查中发现陈某还负案在逃 ,于是交给洪湖市公安局汊河派出所审讯,4月11日洪湖警方将涉嫌寻衅滋事的陈某由治安拘留转为刑事拘留 。
3月27日晚,随着肇事司机陈某被该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抓获,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被成功侦破,这是一周内中队民警破获的第二起逃逸事故。26日晚8时许,该队接110指令:在洪湖市小港农场附近的公路上一辆小车撞伤行人后逃逸。接警后,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后发现周围已聚集许多群众,伤者高某(男,27岁,山东人)由于高度昏迷已被送往医院抢救。
经走访询问,现场没有人看清肇事车辆的号牌,和高某同行的三人称,仅仅看到一辆黑色小轿车向城区方向逃离,车牌号中有“01”。中队民警在现场发现肇事车辆散落的大灯罩的碎片及一块黑色的小碎片,没有其他有价值的线索。
根据案情需要,中队长张建军随即启动逃逸案件追查方案,将人员分为两组,一组在现场勘查、走访周围可能看到事故发生的群众及通报沿途派出所民警,巡逻时是否发现有类似车辆逃窜的迹象;另一组在中队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查找往洪湖城区方向的黑色轿车。
晚上10时许,民警在小港农场监控中发现一辆类似车辆,并能看清车牌,随后民警连夜找到该车及当时的驾驶员曾某,曾某反映当时确实开车经过事发路段时,看到一辆车撞到一个路人,自己及时打方向进行躲避,但自己不是肇事司机。
经民警检查发现其所驾驶的车辆确实没有受损的迹象,排查民警当即通知视频组调取小港出城方向的车辆,改变侦查方向,经筛查发现有五辆可疑车辆,由于当时已是27日凌晨2点多,民警将五辆车的信息落实并准备于天亮后见人见车逐一排查。
27日,民警首先打电话询问高某的伤情,高某脑干出血伤情十分严重,听到这个消息,中队民警顾不得休息,连续排查了四辆可疑车,唯独一辆号牌为鄂AEXXXX的小型轿车联系不上。经调取监控发现该车27日在洪湖城区有活动迹象,根据其活动的轨迹民警走访了城区大小十余家修理厂,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于晚上10点左右,在洪湖城区的一个修理厂内将肇事车辆鄂AEXXXX找到,随后民警通知修理厂老板联系送车人陈某到修理厂,半小时后陈某来到修理厂被早已等待的民警抓获。陈某(男,36岁,新堤街道人)现场交代是其驾车肇事逃逸,其车上的受损部位也与现场的散落物吻合,在固定证据后民警将陈某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距此,案发到破获历时26小时。
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陈某还负案在身,汊河派出所对其案件讯问结束后,报洪湖市公安局对陈某由治安拘留转为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 时鸣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