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武汉大学进行座谈交流,双方共同签署《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武汉大学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发挥高校专业理论和法院实践平台的双重优势,在人才培养、课题研究等方面不断深化合作,共同开启法治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新篇章。武汉大学校长张平文,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此次武汉大学与省法院共同协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以优势互补为基础,双赢多赢为目标,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高学历高层次法律法学人才培养和实务研讨交流等领域深化合作,共同推进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创新,努力实现学术研究与司法实务工作相衔接,携手培育一支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
张平文代表武汉大学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最诚挚的感谢。他表示,双方在共建实践基地、培养法学人才、开展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由来已久,为进一步提升地方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质量,构建武汉大学高水平法学人才培养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强调,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将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智库建设、案例教学、实习实训等多个领域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学校各个部门及相关学院将做好战略合作协议的落地落实落细,让双方的合作结出更为丰硕的成果,为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游劝荣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各位出席仪式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对武汉大学及相关学科长期以来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近年来,双方在诸多方面的合作卓有成效,武汉大学一直以来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为湖北省的审判事业发展和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面向未来,希望双方持续深化拓展法学及其他学科领域的深度合作,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在吸收接纳毕业生和支持师生行业实践等方面持续发力,武汉大学要在人才培养和输送、科学研究和支撑等方面携手发力,为提升审判质量和学校教学质量共同作出更大贡献。
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不断拓宽合作渠道,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交流合作,在人才培养、技术支持等方面取得更多丰硕成果。一是开展人才培养合作。法院将为武汉大学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实践场所,丰富在校学生的司法实践经验,为专家学者的科研、教学提供第一手的数据和资料,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契合,同时利用好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优质教育资源,营造学习氛围,加强教育培训,创造学习条件,优化干警知识结构,提高干警理论素养,院校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二是加强司法案例开发研究。法院为高校法学研究提供比对案例、审判数据、实践经验等素材,高校为法院审判提供最新法学理论、前沿法律咨询、理论论证等智力支持,希望广大专家学者深入挖掘湖北丰富的司法案例资源,以理论成果指导审判实务,共同为法治事业发展贡献力量。三是着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着眼新时代法治建设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发挥双方优势,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比如围绕生态保护这一当今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时代课题,进行跨学科、宽领域、多维度的交流和研讨,争取取得更多前瞻性、原创性成果,共同扛起长江大保护的旗帜,共同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游劝荣表示,希望武汉大学及专家教授发挥理论水平高、知识储备充足、视角敏锐和社会联系面广的优势,对湖北法院工作多批评、多监督,帮助改进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和不足。
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李资远,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肖永平,武汉大学国内合作部部长杨晓光,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霄鹍,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秦天宝,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参加会议。
湖北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文革参加会议。武汉大学相关部门负责人、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悉,近年来湖北省法院和武汉大学广泛开展合作,联合建立了湖北省制度型开放法治保障创新基地,探索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改革,联合开展了包括《司法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研究》《统一法律适用的典型案例库制度研究》等在内的多项理论和实务课题研究,共同举办高端法治人才教育培训,共同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舟)
编辑:秦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