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晚,“伟博法律大讲堂”第五十二讲在武汉大学法学院120报告厅举行。本次会议由武汉大学宪法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法学评论》编辑部和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讲座特邀《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马长山、《当代法学》原主编李建华、《比较法研究》副主编丁洁琳和《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主任姚佳,围绕“我目心中的好论文”主题,就学术论文的写作与发表展开深入探讨。本次会议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温世扬教授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张善斌教授、罗昆教授、张红教授、张素华教授等众多武汉大学法学院师生参与,现场座无虚席,学术氛围热烈。
讲座伊始,主持人温世扬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简要介绍了四位嘉宾在学术期刊编辑领域的丰富经验。
马长山结合自身编辑经验,指出优秀法学论文应积极回应时代之问,并鼓励青年学者勇于投稿。他表明“好文章是改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建议学者通过反复修改提升论文质量。此外,他特别强调选题的核心地位,认为“选题为好论文之首”。
李建华则围绕“如何进行高质量的法学论文选题”进行深入探讨。他从三个维度展开论述。首先,选题是长期学术积累、论证与凝练的动态过程,要综合考量个人兴趣、学术积累、学术价值以及自身擅长的研究领域,不能盲目追逐热点。其次,在处理前沿问题与传统理论的关系时,必须坚持以法学基础理论为支撑,新问题的研究不可脱离基础理论。最后,选题须具备明确的问题意识和学术价值,避免仅聚焦新概念而忽视实质问题。
丁洁琳首先以《阴差阳错的数人侵权按份责任:一个法史的考察》《法律案合宪性审议的实践图景、概念迁移与制度完善》等文章为例阐明选题的重要性,指出学术论文写作需要找寻真正具有价值的选题。其次,在研究方法方面,他认为规范的法学研究必须立足法学学科本位,既要紧扣核心概念展开有逻辑、有说服力的论证,又要注重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通过国内外典型案例的比较分析增强论证的说服力。最后,他指出文字表达的关键作用,并结合自己的编辑经验举例分享了文字表达的重要性。
姚佳首先表明“发表出来”的论文并不等同于好论文。其次,她强调真正的好论文应当能够推动中国法学学术研究的发展,并从知识体系、理论体系和研究体系三个维度阐释了法学知识的生产机制,提出一篇优秀的法学论文需具备“选题新、论证新、资料新、归纳新”的特质。再次,针对当前学术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她认为法学学者在探讨前沿问题时,应注重与既有理论的衔接,明确该问题在法学研究坐标系中的定位,深入分析其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问题。最后,姚佳认为,学者应当“超越发表,真正考虑何为好论文”。
在互动环节,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晨提出了梳理既有观点是否会浪费出版资源的问题。马长山回应称,学术论文与课题申报书的写作逻辑不同,后者需通过文献综述证明研究的必要性,而前者则应直接阐明观点,高度凝练语言,避免冗余。
武汉大学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袁野提出外审专家意见与自身观点冲突时如何应对的问题。姚佳认为,与外审专家观点相左未必会被退稿,外审专家质疑文章观点时,作者需反思论证是否扎实。马长山则比喻外审如同案件的审理,建议作者在修改说明中理性申辩,既要尊重专家意见,更需坚守学术自信。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杨勇提出如何平衡论文发表与学术兴趣的问题。马长山强调法学研究需循序渐进,学者应在不同阶段产出标志性成果,逐步形成独特的理论框架,并确立自身的“学术符号”,实现学术高度的跃升。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后黄文婷就如何在新领域挖掘优质选题进行提问。李建华认为既可以向新领域内的权威老师请教,又可以直接与期刊编辑沟通选题问题。丁洁琳进一步就黄文婷的专业背景作补充,建议其应当从法理学和宪法学角度把握文章质量。
讲座最后,张善斌、罗昆、张素华表达了对四位嘉宾的感谢,温世扬以“盛况空前、干货满满、受益良多、意犹未尽”十六字精炼概括本次讲座。
供 稿:周雨词、吴雯琛
摄 影:黎思敏、邓鹏
编 辑:石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