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网消息(本刊记者:韩东起)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以过节名义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等行为有所收敛。近日,本社接到邓州市花洲街道办群众反映,全国上下都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之时,邓州市花洲街道办却公然在中秋节、春节发放购物劵,而且发放的标准不一,领导干部或和领导干部关系近一些的人员的福利标准是普通职工的几倍。群众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无任何人理睬。
针对上述情况,我社记者前往邓州,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了解。在花洲街道办,针对违规发放福利一事,办公室主任吴主任大声呵斥记者,发放购物劵的事情我不知道,你要是想了解情况,就必须给我提供举报人的相关资料,比如我没事拿个记者证就随便到一单位说有人投诉了,单位就必须得配合吗?否则,就是找市委书记也没用。
花洲街道办的部分领导告诉记者,2015年的中秋节前两天,我们会计给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张条,面额五百,上面盖的有我们的公章,我们拿条去万德隆那里换取等价的购物卡,春节时也是会计发给我们每人一张条,去万德隆换购物卡,但是有些和领导关系比较亲近的人发放的是每人一千元或更多。我们发放这些购物劵主要是因为我们的工作人员接访任务比较辛苦,所以就发点费用慰劳一下。
记者将上述情况反馈给邓州市委吴刚书记,并请吴书记针对上述情形安排相关部门予以调查,但截至发稿之日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邓州市花洲街道办敢于顶风违纪,违背国家禁令,无视国家“禁令”,为何相关监管部门对这些问题视而不见,这算不算是一种变相的保护,这中间的内情不得不让人深思,究竟是谁在充当花洲街道办违规的“保护伞”?让这些违法违纪现象禁而不绝?国家的禁令缘何在当地得不到落实,希望当地政府和领导能够引起重视,将这一问题调查清楚,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针对此事,本刊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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