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蔡县委、县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上蔡县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和《进一步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县国土局对齐海乡等四个乡土地整治项目控制扬尘污染进行综合整治。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成立了以局长侯建华为主任、总工程师孙汪辉为副主任的控制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办公室。详细制定了土地整治项目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和整治标准,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我局重点来抓。
二是加强宣传,人人参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监理、施工单位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和要求,通过宣传栏、张贴通知等方式对控制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并与施工单位签定控制扬尘污染责任书,强化了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做到全员参与。
三是严格落实,强化督导。控制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侯建华,多次带领有关人员,现场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防尘降尘措施,认真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职责。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正确认识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改善我县城区空气质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应严格按照《上蔡县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减少和降低因施工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对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有效的控制;对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的覆盖率力争达到65%;砂子、石子等松散材料在现场必须用塑料或帆布进行覆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4级以上时,禁止产生扬尘作业;对于施工垃圾应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对于违反规定扬尘污染的施工单位将根据相应标准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限制进入我县土地整治项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