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通过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在全县形成责任到人、任务具体的环境监管机制,提高环境将效能。
一是计划管理。各级网格每年根据环保重点工作,制定年度网格监管任务计划和日常监管巡查计划,并实行“五定”(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措施。二是日常巡查。定期组织各级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人对辖区内的排污单位、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等敏感目标和监管对象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三是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对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网格年度及日常监管任务、网格内重点污染源等,每年不少于1次进行公开。四是网格监督。借助新闻媒体及时公布环境违法行为;依托环保志愿者队伍,对违法排污和环境监管网格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