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了9起扶贫领域腐败的典型案例,9起案件几乎涵盖了扶贫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腐败行为,其中不乏基层扶贫工作人员。中央纪委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无视党规党纪、损坏党和政府形象的“蝼蚁”级贪腐现象重点督办、公开曝光,令人印象深刻。
山西省河曲县鹿固乡辉塔村党支部原书记刘俊雄、村委会原主任刘憨雄骗取“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甘肃省秦安县五营镇北坡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邵友芳截留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苏堡乡张撇村党支部原书记何彦庆、村委会原主任王军军办理低保优亲厚友……这些案例涉案金额算不上巨大,但是涉及村民人数众多,离村民切身利益最近,造成的影响也极其恶劣。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深入推进扶贫工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方面推出了许多政策和举措,在消除绝对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方面迈出了重大步伐。有了好的扶贫政策和大量的扶贫资金,但由于扶持对象不易定位、资金使用不易跟踪,只要监管稍不留神、纪律稍有松懈,腐败就会乘虚而入。这样一来,原本惠民利民的好事就有可能“好事变坏”,扶贫资金无法落到真正贫困群众的头上。
村镇一级是扶贫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是扶贫工作的最终实施者。扶贫工作有无成效,常常要看村镇一级的工作如何,而扶贫腐败问题也常常出现在这一层级。一些领导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不负责、无担当,渎职腐败,故意放权,松懈监管力度,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让不良分子有机可乘,骗取扶贫资金。甚至有些人面对利益诱惑把持不住,动手脚、玩猫腻,将贪婪的手伸向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挑战党纪国法,随意挪用、截留、虚报、冒领、侵占扶贫资金。他们自认为处在扶贫链的末端,小侵小占也不会立案追责,以致扶贫腐败屡治不绝,扶贫工作难有真实成效。
腐败无分大小。“老虎”会危害党和国家大业,“蚁穴”也可以使“千里之堤”崩溃。在扶贫领域,级别无论大小,利害无论轻重,只要涉及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就应当一级一级抓,层层严把关。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政部门:“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这就要求我们从具体抓起、从细微抓起,根治基层扶贫领域腐败。县、镇不大,村、组不小,监督工作落实到末端,扶贫条件精准到个人,扶贫项目公开透明,政策精准有力,下达明确自觉,扶贫工作才能走好“最后一公里”,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