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蔡县研究出台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智残人员集中托养(试点)实施办法》,决定由政府出资,在部分乡镇、村委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智残人员集中托养试点工作,让建档立卡智残人员的家人从繁重的陪护事务中解脱出来,尽快实现脱贫。
据了解,此次上蔡县选取了邵店镇、五龙镇、大路李乡3个乡镇,作为集中托养试点乡镇,建立托养中心,选取邵店镇的刘岳村、五龙镇的老李村、大路李乡的栗庄村3个行政村作为试点村,建立村托养院。每个乡镇的托养中心入住10名智残人员,每个村托养院入住6名智残人员。凡具有二级以上智力、肢体残疾,且日常饮食起居不能自理,家庭无力照料或照料困难的,可以申请入住本乡镇、村托养中心(院)。
托养人员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县卫计委、民政局、残联、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通力配合。按入住人员比例配置护工,护工、炊事员每人每月暂定3000元,村医补贴暂定每人每月500元,所需资金县财政统筹解决,乡镇负责发放。集中托养智残人员饮食标准暂定每人每天20元,所需资金从其享受的政策性收入中解决;集中托养智残人员医疗费用,从其享受的新农合和医疗救助政策中解决;所需饮食、医疗资金不足部分由县乡财政负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