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之窗讯(CCIVV首席观察员 秦前松)10月2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山西省农村低保扶贫行动方案》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通过,明确山西省将逐步构建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养老保险等制度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
今后山西省将不断推进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较低的地区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年内实现全省70%涉农县的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2855元的国家扶贫标准,确保2020年全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标。
《行动方案》明确,将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特别是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救助农村贫困老年人、贫困残疾人的基金会,构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特困户救助需求相衔接的帮扶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