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之窗讯 得知自己在翼城县桥上信用社“被贷款”,山西省翼城县唐兴镇西关村的魏刚到翼城县信用联社要求查询贷款原始资料,但被信用联社纪检工作人员拒绝。本报3月22日曾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日前,记者再次陪同魏刚来到翼城县信用联社,却被告知贷款已还清。“还了?谁还的?”当魏刚询问时,该信用联社办公室孟主任表示,因为还款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具体还款人不知道是谁。“还了就还了?这件事你们是如何查处的?对我个人造成的后果谁负责?你们要给我合理说法。”魏刚说。
孟主任说:“我们单位的处理结果不能公开,而且我们没有责任和义务对你有说法。”
据了解,逾期未偿还贷款,将会被银行征信中心列入黑名单,致个人信用受损。个人征信出问题,导致无法正常贷款买房、买车、旅游,乘坐交通工具出行被限和无法办理信用卡等。
像魏刚遇到的这种情况,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有法律人士表示,通常情况下,如果公民个人遭遇“被贷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予以维权。
首先,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向贷款机构申请调阅相关贷款资料(包括贷款申请书、承诺书、保证书等文件),对资料上的签名作出辨别、确认是否为本人所签;其次,在确认非本人签字的基础上,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以查明其中是否存在“贷款诈骗”的违法犯罪等情节;第三,委托专业律师进行维权,通过向法院起诉,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获取经济赔偿等。 (据生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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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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